公用事业部门应建涨价成本公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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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2:50 舜网-济南日报 | |||||||||
“水费涨了,煤气费涨了,电费涨了,景点门票在涨,火车票、飞机票都在涨!你说,怎么什么都见涨不见落呢?”家住北京和平里的田大妈这几天有些感慨。针对田大妈的疑惑,全国政协委员方廷钰说的很实在。 “在此,我建议:水、电、气、交通等涉及百姓日常生活的公用事业部门,在涨价前应先给老百姓算一个明白账,在听证制度的基础上再加一个成本公示制度,只有这样,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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