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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委提醒农民朋友 买农资“睁大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5:0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日前,市农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认真组织广大农民阅读《农业部向全国农民朋友发出一封公开信》,提高农民识假辨假的能力和科学选择、使用农资的水平,切实维护好自身利益。

  市农委在通知中说,春耕在即,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质量历来受到农民朋友的关注,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与收成。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要按照农业部《公
开信》的要求,在购买、使用农资时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有经营资格、证照齐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经营商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农资。二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三要索取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

  同时,要科学使用农资,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当农资质量出现问题或因使用农资产品发生损失时,不要延误时机,要及时请当地农业部门组织鉴定,评估损失,并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当地农业、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梁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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