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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元:渔业权应写入《物权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6: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北京昨晚11时专电川报集团特派记者简文敏刘云飞

  “三农问题依然是我最关心的。”全国政协委员刘汉元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将绿色农业列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谈到自己的老本行———养鱼,刘汉元表示,由于我国现行的捕捞许可和水面、滩涂养殖使用制度缺乏民法依据,渔民利用水域、滩涂和渔业资源的权利没有得到民法的确认和保护,渔民受到侵害时只能通过行政途径解决,而得不
到司法保护。“渔业权是渔民使用特定的渔业水域、滩涂从事渔业生产并获得收益的权利,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草原使用权类似,具有用益物权的特征。”刘汉元建议将渔业权写入《物权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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