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废旧家电应付费回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7:03 华商网-华商晨报

  “我国的再生资源回收率仅相当于世界先进水平的30%,每年可以回收而没有回收的再生资源价值高达500亿元。就拿家电来说,每年报废的电视机有600万台、冰箱500万台、洗衣机700万台……”

  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电器集团总裁张近东建议,对废旧家用电器(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实行付费回收制,商家和厂家有义务回收和再利用旧家用电器,家电产
品回收费分摊到消费者、零售商和制造厂家。据《南京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