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三方面采取措施遏制腐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7:3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北京3月4日电(记者 尹雪梅)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大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介绍全国人大在反腐败方面的举措时指出,全国人大在立法、监督、信访三方面采取措施遏制腐败。 姜恩柱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并在这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通过立法将国家各项活动规范化、法制化,着重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全国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对公务人员和司法人员的职业素质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国还批准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推动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今后,还将制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法律,进一步加强监督,规范政府的运作。 从监督方面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都要对若干部法律进行执法检查和听取国务院、高法、高检若干个专题工作报告,督促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预防腐败行为。 全国人大还通过各种渠道密切联系广大群众,包括通过信访工作对群众来信中所反映的腐败等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查处和解决。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