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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也应享受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7:36 潇湘晨报

  

农村居民也应享受低保

  “不解决少数迫切需要生活保障的农民最基本的生活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一句空话!国家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迫在眉睫。”昨日,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在湘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了一份联名提案,呼吁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第一提案人的湖南省政协主席胡彪接受了包括中央电视台、本报在内的多家媒体的采访

  现状:农村救助普遍偏低

  这份名为《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提案》提出,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目前仍然有少量农民基本生活没有保障,处于贫困状况。而目前我国对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却存在着救助资金不足、救助标准普遍偏低的情况。

  据调查,目前农村特困户救助和农村低保资金几乎完全来源于地方各级财政的投入和社会捐赠,资金来源极不稳定。以我省为例,农村特困救助每人每月在5-15元之间,救助对象人平每月只有8.2元,农村低保的补差标准也只有25元,与农村实际最低生活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确实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问题。

  “如何关心这一部分特别困难的群众,帮助他们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这是需要全社会关心的问题。”胡彪说。

  建议:应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要解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光靠地方的单一力量,肯定不行!”胡彪说,目前,中央没有出台关于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制度的权威性文件,农村低保法规、政策和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制约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

  《提案》指出,目前地方政府在农村中实施的农村居民特困救助,是按照当地农业总人口1%-1.5%的比例,人平月救助5元钱的标准来实施的,这一救助方式不能体现公平救助,标准低、面窄。因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文件,在全国范围普遍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提案》指出,全国目前农村居民约有9亿,先将其中5%左右的贫困人口(约4000万人)纳入农村低保,人平每月补差救助30元左右,预计共需资金150亿元,中央财政解决农村低保资金投入75亿元,再加上地方各级配套75亿元资金,就能基本解决农村低保的资金问题。本报特派记者 储文静 刘 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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