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年抖狠勒索报复 为五角钱落得拘留五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8:2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王斌华通讯员温博侃报道: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第一天,鄂州一名自称是“狠人”、强行向公汽司机索要一条香烟的青年,被治安拘留5天。 记者昨日下午在鄂州市鄂城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见到了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王某。王某对记者说,当日上午10时许,他乘某路公共汽车时,应买1元钱的车票,可他只向投币
办案民警说,根据王某的行为和刚刚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王某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