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关税套取现金炒股 公司蛀虫挪走141万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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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9:08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李晓园通讯员邢泉徐德利】本市某电子公司负责进出口业务的一名科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出口业务时虚报关税,套取现金用于个人炒股,先后挪用公司资金高达141万余元。日前,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8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市某电子公司负责进出口业务的科长张某,利用其为公司办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且数额巨大。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8个月。 <责任编辑:刘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