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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尝试“农民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9:24 石家庄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王勉李佳鹏张淼淼)一次看似寻常的事件,却在两会代表间、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广东省准备尝试用“农民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方式建设韶赣(韶关至江西赣州)高速公路。

  事件之所以影响这么大,意义在于,在“失地农民”问题成为各种矛盾交织焦点的今天,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对解决“失地农民”问题进行了有效尝试。“土地使用权作价
入股”的做法“含金量”到底有多高?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这种做法能走多远……出席两会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点交锋相当激烈。

  正方:采取“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方式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是可行的。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百色市凌云县委书记韦瑞灵说,“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就是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失去土地的农民长期受益。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只要这项工程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他们将不再为“填不饱肚子”而发愁。同时,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将失地农民和入股的工程“捆绑”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与荣共荣,与损俱损,进而更好地做到和谐发展。

  反方:对建设周期长、投资大的工程,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办法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实际上缺乏可操作性,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委副书记蒋巨峰表示,这样做一是近期移民的生产生活无法解决。如果被征地农民采取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就会失去征地补偿费用,就没有政府的安置措施。这样在移民搬迁至工程产生效益的几年时间里,移民失去土地,仅靠自身力量不可能解决基本的生产生活问题。二是移民的长远生计难以保证。比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电站投资巨大,每位移民“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不高。入股取得的分红十分有限,难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三是农民承担的经营风险过大。因电站建设的一大部分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电站投产后,产生的效益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入股农民很难拿到入股分红。同时,一旦工程有什么问题,所有入股农民都会受到致命影响。四是一旦土地被作价入股,这些移民就会变成靠吃红利的失地农民。实践证明,要保证农村移民长期生活稳定,还是不能离开土地,因为土地是农民的根。

  中立方:将就业、低保等措施与“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打包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贺州市市长陈利丹说,“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办法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是可行的,但同时是有前提的。一是要设置一个“保底线”。意思就是说,不管工程产生没产生效益?效益如何?从农民失去土地的那一天起,业主就要补偿,补偿的数额不能低于“保底线”,上不封顶。这在一定程度上让失地农民规避了上述风险。二是业主要尽可能通过自己的项目,安置解决移民就业。三是对那些不能产生长期效益的项目,比如房地产项目等,农民千万不能用土地入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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