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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内资银行综合化经营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5: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全国人大代表马蔚华建议制订《金融控股公司法》

  本报北京今天消息特派记者严丽梅、李宜航、崔朝阳、尹安学、余姝报道:“我们的商业银行只能做贷款,外资银行却十八般兵器都可以上。这样下来,我们不仅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连立足于国内都成问题。”针对目前国内商业银行面对的不平等竞争环境,今天,全国人大代表、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提交议案,建议制订《金融控股公司法》,为内
资银行综合化经营立法。

  面对有“金融百货公司”之称的外资银行,戴着“分业经营”紧箍咒的国内银行痛感不能充分伸展拳脚。马蔚华认为,渐进式金融综合化经营较为可取的模式是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许多国家(地区)有成熟立法经验可供借鉴。另外,当前我国已实际存在一些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若法律与监管缺位,反而蕴藏着更大的金融风险。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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