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国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男,汉族,1941年7月生,河北丰润人,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
1961年至196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学习。1966年至1968年留校 待分配。1968年至1974年第二汽车制造厂车桥厂技术员、车桥厂团委副书记,第二汽车制造厂团委书记。1974年至1979年第二汽车制造厂党委常委、厂政治部副主任兼车箱厂党委第一书记,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1979年至1982年第二汽车制造厂副厂长、党委书记。1982年至1984年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兼中央团校校长。1984年至1985年中央办公厅主任。1985年至1986年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1986年至1987年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1987年至1990年福建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长。1990年至1991年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1991年至1992年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1992年至1993年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1993年至1996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1996年至2002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2002年12月不再兼任)。2002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2002年12月)。2003年3月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2003年9月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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