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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中国商业名牌”评选全国拉开序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4:47 深圳商报

  “2005中国商业名牌”评选全国拉开序幕

  深圳地区推选活动由深圳市商业联合会与深圳商报共同组织

  深圳商报记者林若飞实习生陈飞燕

  【本报讯】作为中国商贸流通领域最高品牌荣誉的代表,“2005年中国商业名牌”评选活动已于3月初在全国拉开序幕。据介绍,本次评选活动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组织主办,深圳地区的推选工作由深圳市商业联合会与深圳商报共同组织。市商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林慧表示,深圳的商贸流通业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并且涌现出许多在国内有相当知名度的商业品牌,本土商贸流通企业完全有条件有希望冲刺中国商业名牌。

  设国家最高奖发展商贸流通业

  “中国商业名牌”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的年度全国商贸流通领域的国家级最高大奖,经各地商贸主管部门和商业联合会推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终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名牌管理委员会通过审核正式认定。“中国商业名牌”每年评选一次,评选范围涉及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连锁超市、批发市场、物流、餐饮、酒店、会展等商业服务行业,是我国商品质量、商贸经营质量、服务质量的最高荣誉。

  评选不收费不搞终身制

  2001年开始启动的“中国商业名牌”评选工作主要设立三大具有商业特色的奖项,除了“中国商业名牌企业”外,还有“中国商业服务品牌”以及“全国商业服务明星”。为保证评选公开公正,“中国商业名牌”评选不对企业收取任何评选费用,评选上的名牌也不搞终身制。

  据了解,“中国商业名牌”认定管理办法对参评企业有较为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参评“中国商业名牌企业”的申报条件就有:必须在近三年内的国家和地区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现象;有三年以上经营历史,市场销售额或营业额、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等经济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通过实行先行负责制等建立顾客投诉解决机制,顾客满意度指数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在企业品牌的宣传和推广方面有持续的、较大的投入;企业能够不断创新,新产品(服务)产值率居行业领先水平等等。

  深圳商贸企业具备“名牌”条件

  据介绍,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已经逐步发展成商贸流通业较为繁荣的地区,但是由于此前缺乏相应的组织推选机构,深圳商贸流通企业从未参与这一全国商贸流通领域最高品牌荣誉的角逐。

  林慧表示,在深圳,商贸流通业对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正在显现:2004年商贸流通业增加值约占全市GDP的28%,约占第三产业的45%,成为深圳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并且涌现出许多在国内有相当知名度的商业品牌,本土商贸流通企业完全有条件有希望冲刺中国商业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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