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明天在“立法院”推动罢免陈水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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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7:19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3月6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为反制陈水扁终止“国统会”、“国统纲领”运作,国民党推动的罢免陈水扁案,已逾规定的四分之一“立委”提议连署门槛,可能在明天(7日)的台“立法院程序委员会”闯关。 据报道,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潘维刚说,“罢免案”当初是国民党、亲民党、无党团结联盟的共同主张,三党“立法院程序委员”仍有过半加一席,较泛绿阵营占优
另外,国民党“立法院”党团8日也将举行党团大会。潘维刚说,也可能讨论“军购案”。 据台媒体报道,依所谓“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罢免案”须经全体“立委”四分之一提议,全体“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后提出,并经台湾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的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即为通过。 在程序方面,依所谓“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达提议连署门槛后,交“程序委员会”编列议程提报“立法院会”,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15日内完成审查。“立法院”应通知被提议罢免人于审查7日内提出答辩书。不提出答辩,“全院委员会”仍得进行审查。 “全院委员会”审查“罢免案”后,即提出“院会”以不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委”三分之二同意,“罢免案”成立,当即宣告并咨复被提议罢免人。(云鹏) 相关专题:陈水扁宣布终止“国统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