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调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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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7:2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周艳涛)昨日,记者从“全省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会议”上获悉,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今年我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做好个人账户规模调整工作,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将调高。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不变,但单位缴费将全部
省社会保障局马新生局长介绍,今年全省各级经办机构要以养老保险稽核促征缴,实现基金征缴86亿元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