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望全面推广欠薪保障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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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8:59 东方网-劳动报 | |||||||||
特派记者蔡敏敏 张贤贞 “上海施行的欠薪保障制度运行几年下来,为400万劳动者提供了保障。这就好像储备下一大缸水,一旦发生了火灾,我们就能及时救火”。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代表告诉记者,只在小企业施行的这一制度今年有望推广到申城绝大部分企业,让保障范围扩大到更多人。
为了更有效快速地从制度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矛盾和社会动荡,保证经济良性发展,祝均一代表此次将连续第二年提出制定《欠薪保障法》的议案。 欠薪影响社会稳定 据介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主要表现。以上海为例,劳动保障部门查处的违法案件中约25%跟欠薪有关,并呈继续增长之势。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中也发现,在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非常突出。欠薪欠保,特别是欠薪欠保逃匿引发的群体事件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祝均一代表指出,从《劳动法》和相关规章的规定看,欠薪欠保的违法性毋庸置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中也有相应处罚规定。但由于欠薪欠保的情况很复杂,有的是用人单位无力支付,有的是业主逃匿。因此,虽然在现有法律法规中,劳动者获得报酬的权利是明确的,但要把法定权利变成现实工资,还有赖于专门的法规保障。从保证劳动者实际获得报酬,解决基本生活、避免社会矛盾的目的出发,应当制定《欠薪保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