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出台中小学生小饭桌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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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0:19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朱润胜、蔡淑娜)随着秦皇岛市双职工子女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中小学生午间不得不在“小饭桌”就餐休息,社会对“小饭桌”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加强管理,日前,秦皇岛市出台了《小饭桌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对“小饭桌”经营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小饭桌”一般由学校周围居民家庭承办,部分“小饭桌”卫生条件较差,经营面积狭小,十几个孩子挤在一两个房间内,经营者未配备餐饮具洗刷、消毒和保洁设
该规定要求“小饭桌”操作间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业;应当配备冷藏保鲜设施,保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用于加工生、熟食品的工具、容器应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就餐学生实行分餐制,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加工食品应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以及原料;食品烹饪后到食用不宜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不得再次给学生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