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有此歪论,他怎会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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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0:24 新桂网 | |||||||||
西安市儿童医院医生收红包现场被曝光的事件经3月2日《华商报》报道后,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在网上各论坛,这一事件成为备受网友“追捧”的话题不说,连正在开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们,也纷纷表示出对于医疗腐败的关心。但是,面对如此大的舆论压力,西安市儿童医院院长却表现得很镇定。虽然表示自己对医生收红包一事负主要领导责任,但坚称不会引咎辞职,而是把球踢给了他的上级——愿意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理(据《新京报》3月4日报道)。
河北 苏煜 对于这件事我想我们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说引咎辞职在我国还未形成一种制度,也还未形成一种文化;一是说这位院长对于所谓的“领导责任”其实有着另外的想法。 说到引咎辞职在我国还未形成一种制度,也还未形成一种文化,如果是在前两年,那当然是毫无争议的。但是,今天再说,就有了一些问题。因为虽然说引咎辞职目前在我国的确还未形成一种制度,也还未形成一种文化,但以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的引咎辞职为代表,应该承认公众压力已经成为官员任职必须考虑的现实性因素,而不再是可有可无。所以笔者以为,用这种说法来解释西安儿童医院院长的拒绝引咎辞职,当然也就有一些勉强。于是我们不能不考虑另外的一种解释,即他对于所谓的“领导责任”,可能有另外的想法。 那么他对于所谓的“领导责任”会有什么“另外”的想法呢?我想我们首先可以看到,收红包现象岂止发生于西安儿童医院,不是连正在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山西省委主委、山西医科大学教授吴博威先生都已经为红包说话开脱了嘛。而既然如此,他哪里有什么“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又岂能由他来承担?他不过是一个最基层医院的院长,他岂能奈何得了大局? 如此说来,西安儿童医院院长的确不需要引咎辞职。而需要引咎辞职者,则应另有其人。编辑:马骎作者:苏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