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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温度6℃ 居民状告物业、开发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0:53 新文化报

  

室内温度6℃居民状告物业、开发商

  老人在家得披着棉被 记者 娄志广 摄

  本报通化讯(记者 娄志广 张南) 昨天一大早,住在通化市物资综合楼的李大娘又来到楼旁的锅炉房看了一眼。她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听到锅炉房里传出机器的轰鸣声,可是,
锅炉房依旧大门紧锁。

  几天来,这栋楼内的44户居民一直在没有暖气的情况下生活。昨天上午,居民都聚集在李大娘家的饭店商量解决办法,墙上的温度计显示,室内温度是6℃。

  据居民们说,正月初八过后,楼里的温度一天不如一天。3月1日那天暖气是冰凉的,第二天,张大爷赶紧去找锅炉房,看到3名工人正在放锅炉里的水。工人说:“电都停了,不能烧了,不放水怕锅炉冻坏了。”接着,工人又把电机拆了下来。从3月2日开始,这栋楼的居民开始了没有暖气的生活。李大娘说:“没有暖气,孩子写作业都得戴着手套,电费越来越高。”

  居民说,这栋楼是由通化城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的,一楼是商铺,二楼以上是普通住宅。去年10月末,居民们就把供暖费交到万佳物业公司。供暖期开始,暖气就时好时坏。1月份暖气曾停过5天,物业公司高经理当着居民的面写了一份书面保证:设备不坏的情况下,1月26日至正月十五保证室内温度达到15℃~16℃。但初七初八两天又停气了,现在暖气干脆就没了。

  通化市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田副经理说:“这个锅炉以前负责给物资综合楼和一家制衣厂供热,制衣厂倒闭剩下住宅楼,形成了大马拉小车的情况。这种情况供暖亏损。”田副经理又拿出了物业公司和房地产

开发商的“物业管理协议”。

  协议中约定,在规定的各种费用不足的情况下,将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及时补足,保证供暖。3月2日,因为烧锅炉欠供电公司近1万元电费,供电公司将电掐断,在筹措不到资金的情况下,怕把暖气和锅炉冻坏,他们将水全部放出。

  昨日15时许,记者联系到了通化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经理。房经理说,他们粗略统计大概应补给2.8万元,他们先期支付了3.37万元,已经超额给付了补给资金。

  目前,在物资综合楼居住的居民已将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城建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起诉讼至法院。(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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