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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女性险时机最重要 注意避开不承保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1:1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最近,市民高先生想给身怀六甲的妻子投份生育保险,但却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理由就是:怀孕超过期限,不能投保。对此,保险专家表示,女性投保时应当考虑选择专门针对女性生理特点而设计的女性保险,但同时也要注意投保的时机,尽早投保,以便保障期可以涵盖妊娠期。

  最早为女性量身定做的寿险产品,应该是中国人寿2000年就在南京推出的“关爱女
性(B)款”,其为怀孕女性专设的“连带责任”到今天还影响深远。

  据了解,“关爱女性”不仅提供女性在怀孕期间出现的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宫外孕、葡萄胎、绒毛膜癌等疾病保障,还可将被保险人于合同期间产下的、已生存7日以上的婴儿作为“附带保险人”提供保障。

  此外,该公司的“母婴安康”还可承保女性分娩意外。

  而太平人寿推出的“怡康”,一张保单可同时为母亲和孩子两个人提供三方面保障:怀孕期疾病如宫外孕、葡萄胎、胎儿死亡等;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如脊柱裂、唐氏综合征等;以及新生儿在4周岁前接受的特定手术,如腭裂和唇裂修复术等。

  据了解,对专门推出的有生育责任的保险,各家保险公司都对孕妇区别对待:对想投保生育保险的客户,有的公司只受理怀孕不超过16个星期的女性,对于超过16周的孕妇暂时不会受理投保申请;而不少公司对怀孕6个月以上以及产后未满2个月的客户,原则上也不会受理医疗险、健康险以及意外伤害型保险,只可购买一些储蓄型险种。

  另外,因生育发生的事故,在很多情况下也被保险公司列为除外责任。

  对此,太平人寿南京分公司的人士表示,生育保险保障期限为3年,打算要个宝宝的女性,可以按此合理安排投保的时间。

  但该保险等待期(投保日到合同生效日的一段时期)长达10个月,所以已怀孕者不能投保。

  因此,如果确定妊娠期有保险需求,则除了要仔细挑选有此保险责任的保险产品外,还要注意投保的时间性,尽早投保,避开保险公司不承保的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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