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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1:31 江西商报

  我省食品安全监管

  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商报讯 (实生生 郑燕燕 记者 周晓)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我省新近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作了明确的职责分工。按照《决定》提出的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监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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