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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暴力者可申请法律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2:18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玉琴)从今天起,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开通“三八”妇女维权热线,专门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活动。

  活动期间,只要持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明,或在京暂住的合法证明,就可到市法援中心进行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届时,中心将在接待大厅设立妇女维权服务专台,并开通两条专项服务热线:66084562、66084563。

  除提供法律咨询外,中心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供代书、代理诉讼、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服务范围:涉及家庭暴力,索要赡养费、抚养费,请求社会保险待遇,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给予工伤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主张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请求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及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等事项。

  对于需要律师提供代理的案件,中心将简化手续,以最快的速度指派援助律师。

  活动时间:3月6日至10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活动地点:前门西大街甲43号。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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