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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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2:53 今晚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 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 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
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 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坚持把发展农业生产 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稳定发展粮食生 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亿吨左右。要坚持最严格的 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快建设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要优化农 业产业结构,在保证粮棉油稳定增产的同时,提高养殖业 比重。要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要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供销合作社经营网 络改造和城市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 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发展农产品加工、 保鲜、储运和其他服务。在增加非农产业收入方面,要推 动乡镇企业机制创新和结构调整,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 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壮大县域经济。健全就业信息 服务体系,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要继续实行对农民的直接补 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促进农产品价格 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建立农业支持 保护制度。严格涉农收费管理,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 派。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 全工程;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完善农 村电网;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做好乡村建 设规划,引导农民合理建设住宅。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积 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 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 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事业,培养造就有 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着力普及和巩固农 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多予少取放活” 的方针,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调整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 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 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 财政用于“三农”投入的增量高于上年,新增教育、卫生、 文化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基础设 施建设投资的重点要在农业和农村。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 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 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巩固 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 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 要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