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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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2:53 今晚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 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
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更好地促进国内发展 与改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 式,促进对外贸易由数量增加为主向质量提高为主转变, 到2010年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分别达到2.3万 亿美元和4000亿美元。要优化出口结构,以自有品牌、自 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增强综合竞争力。 实行进出口基本平衡的政策,发挥进口在促进我国经济发 展中的作用。发展服务贸易,积极稳妥扩大服务业开放。 健全贸易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和摩擦应对机制,合理运用反 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增强应对贸易争端能力。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重点 通过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稳定、透明的管理体制和公平、 可预见的政策环境,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技术产业、现 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环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投 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利用外资方 式多样化,在保护国内自主品牌基础上,引导和规范外商 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积极开展国际经济合作, 积极发展与周边国家及其他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实现互 利共赢。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直 接投资和跨国经营。推进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推动建立国 际经济新秩序。(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