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不办手续退工遭遇麻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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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3:03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小许经朋友介绍找了份工作,不料日前被单位炒了“鱿鱼”,当初用工手续随便,如今单位拒绝承认与之有劳动关系拒办退工手续,双方最终闹上了劳动仲裁。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小许确实从未与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部门表示,按劳动部劳社部法(2005)12号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
最后,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作者:□记者 沙情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