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位市民成为我市首批林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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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4:53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陈黎报道普通老百姓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树林,并通过它赚钱!昨天,18位深圳市民每人拿到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成为我市第一批“市民林场主”。 这18位市民的林业产权都是通过“林权流转”方式而获得的。向他们发放林权证的广东弘茂实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林权流转”,就是指投资者先向专业的造林公司购买一定单位的林木,享有这片林木的产权;然后委托造林公司对这片林木进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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