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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位市民成为我市首批林场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4:53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陈黎报道普通老百姓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树林,并通过它赚钱!昨天,18位深圳市民每人拿到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成为我市第一批“市民林场主”。

  这18位市民的林业产权都是通过“林权流转”方式而获得的。向他们发放林权证的广东弘茂实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林权流转”,就是指投资者先向专业的造林公司购买一定单位的林木,享有这片林木的产权;然后委托造林公司对这片林木进行管
护,等到5年的托管年限结束后,造林公司再将这片林地以高出承诺的“林株数”和“出材率”标准交还给投资者,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出售这片林地的林木获利—既可以自行采伐也可以由公司统一采伐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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