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街以北两地块拟划入梅林公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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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4:53 深圳晚报 | |||||||||
梅林街以北两地块拟划入梅林公园 法定图则16项目拟作修改,今起开始公开展示收集市民意见 本报记者彭森报道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规划部门拟对已经批准的若干项法定图则作修改,其中包括黄贝岭地区、笋岗地区、竹子林地区等。从今天开始,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依照一定的程序对法定图则进行修改,是《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赋予规划部门的权利和职责,也是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本次拟作修改的16个项目,或为城市基础设施让地,或为完善公共配套的微调。比如:笋岗地区法定图则拟作修改的地块在笋岗东路以北、宝岗路以东,原规划性质为铁路用地,修改后为笋岗客技站用地;莲塘地区法定图则的调整共涉及5个地块,它们原规划性质为村集体用地和军事用地,调整目的为修建市政道路;梅林地区(西北片区)法定图则的修改包括两个地块,它们在梅林街以北,其现状性质为林地和供应设施用地,因市城管局修建梅林公园,这两块地拟划入梅林公园。 ■展示地点和方式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分散展示和网上展示三种方式。集中展示地点有两处,其一在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深圳市城市规划展厅,另一处在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分散展示地点基本上都在法定图则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网上展示地址为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网站(http://www.szupb.gov.cn)。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深圳市规划局提出对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市民填好后可送交展厅值班人员或意见收集箱,也可寄往本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五楼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邮编518034),并注明“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或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截止日期为2006年4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