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负债广东不会再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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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5: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目前政府正采取措施解决历史遗留的53亿元债务问题 本报北京今天消息特派记者严丽梅、李宜航、崔朝阳、尹安学、余姝报道:听了温家宝总理昨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和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江海燕表示:广东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教育负债这样的问题了。
据介绍,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广东仍遗留有53亿元的教育负债,在全省及全国“两会”上,均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之一。 江海燕直言,谈教育欠债,不能不提当时的历史背景。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各级政府财政实力并不雄厚,为了加快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时的《义务教育法》允许,经过县级人大批准可以社会集资办义务教育,各地都出现了借钱办教育、带资办教育等问题。 刘昆表示,由于这些教育负债来源相当复杂,债务清偿处理过程中要对债务进行认定,债务的化解也只能是谁借谁还。目前省里对基层在发展时代积累下来的债务,采取控制新债、逐步化解旧债的办法。化解这些旧债估计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 刘昆表示,从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到,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给予大量资金补助。同时,国家将出台两个配套政策,一是核定中小学公用经费,将来也会和免收杂费一样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二是对中小学维修经费也作了安排。从广东目前的情况看,向下转移的资金中有17亿元是用于普通教育,另外,全省免收农村杂费,每年需要31亿至32亿元资金,其中省级财政补助就达到21亿元,再加上中小学布局调整等方面的资金,每年仅省级财政就安排接近50亿元的资金。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