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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出社区居委会调解之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5: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已有社区试点“分责减负”,让居委会专心公共公益事务

  本报记者 程小琪 赵燕华

  利用社区资源走出新路子

  社区居委会作为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自治组织,在广州这座城市构建和谐社区中越来越显现它的功能和作用。

  “社区居委会完全能在构建和谐社区中发挥其重要地位和作用!”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办事处主任彭伟春如是说。他认为,关键是把社区居委会功能从逐渐弱化转变为不断强化,有职有权,把社区服务和调解民间纠纷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

  南石头街道南景居委会罗主任深有感触:居委会的工作除了需要政府资源支持,还必须利用好社区的资源。南景居委会人员目前有4名,负责管理南景园社区1800多户、5400个居民。居委会就设在南景园社区内,与物管公司楼上楼下。遇到业主反映小区某些管理的问题时,居委会马上向物管公司了解情况,及时进行调解。住户邻里发生口角时,居委干部也马上做好调解工作。他们还利用物管公司提供的场地,由居委会出面组织小区居民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如举办居民摄影比赛、艺术长廊、社区体育比赛、家庭演艺大赛等;通过成立居民慈善会,开展公益活动。他们还经常举行各种“居民论坛”,让大家聊聊天,发发牢骚,为居民提供相互倾诉、互相交流的机会。带动了一大批热心的居民以和谐的心态,共同参与社区的文明建设。

  居委会探索“两委一中心”

  在新社区居委会的建设中,政府资源的支持无疑是社区居委会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但是,目前一些居委会负担过重,工作繁忙,资源有限,尤其在处理社区纠纷时更是力量单薄。一位街道主任说,政府部门精简时,街道14个居委会缩减到11个,规定户数2000-2500户,“心有余力不足啊!”

  的确,目前居委会面临功能逐渐弱化问题,居委会整天忙于搞报表,遇到物业管理纠纷等紧急问题时,政府资源支持不够,使纠纷无法及时化解,居委会亟盼得到政府机关从政策法律咨询、经费和人员配置上的更多支持。

  广东省房产协会副会长蔡穗声认为,居委会的工作定位应为:一是在社区里不同居住小区业委会之间空白地带,进行管理、服务与协调工作;二是在居住小区业委会之上,代表整体社区利益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开展沟通和协商工作。

  政府管理社会的能力如何进一步提高?有关方面已意识到这点。广州一些地方已开始作尝试。不久前,广州市原东山区大马路社区在全国率先试点,以一户一票的方式实现首次居委会直接选举,同时完成“两委一中心”管理架构改革试点。即:社区党委和居委会,加上社区服务中心(现改名政务工作站)。此举在全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大马路社区“两委一中心”的试点,关键是为了解决社区居委会逐渐弱化的社区服务功能和调解民间纠纷功能。试点改革后,过去居委会应该做而没有精力做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比如调解民间纠纷、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入托、养老、社区文化生活等,将全权交由居委会做;社区政务工作站将全部承担上级政府职能部门指派的各项政务和行政执法工作,包括创卫、计生、社保、普查、治安等。此举,让居委会从烦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真正成为搜集民情民意,组织居民大会进行民主决策的居民自治组织。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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