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名娱乐场所业主 学习《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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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3:07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王长春 通讯员 林永华 本报讯 为使娱乐场所业主对刚刚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进一步认识,昨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专门组织市区227家娱乐场所的业主学习培训《条例》有关内容,并前往福州市强制戒毒所参观教育。
培训结束后,227名业主还前往福州市强制戒毒所参观学习,戒毒所还组织业主们与戒毒人员交流。一些戒毒人员现身说法,使娱乐场所的业主们受到很大触动,一位夜总会的老板感慨地说:“看到那些被毒品残害的人,我们有决心拒绝毒品进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