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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中等收入阶层买房,不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6:22 舜网-济南时报

  魏文彪

  5日,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林毅夫在小组讨论间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自己并不完全赞成建经济适用房,而是鼓励多建普通房。同时,林毅夫认为对于需要补贴的特殊人群,如教师、公务员、医生护士等,给予现金补贴,让他们到市场买房(3月6日《新京报》)。

  补贴教师、公务员、医生护士等人群到市场买房,首先有违财政设立与税金使用初衷。财税资金的主要功能是维护公共品的资金投入,对低收入人群提供资助,调节社会贫富差距。教师、公务员及医务工作者尽管算不上是高收入人群,但在当前社会中无疑属于中等收入阶层,而且收入与待遇具有相对稳定性。相比之下,广大农民、城市贫困人口生活艰辛,农村尚未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较低,因而在保证惠及所有人群的公共品投入前提下,财税资金应向以农民与城市失业人员为主的弱势群体倾斜,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所需及作为人的生存尊严。

  财税资金优先用于资助中等收入购房,也是对其他纳税人利益的损害。如果财税资金严格用于发展公共事业,则所有纳税人就都能从中收益。假如财税资金为中等收入人群购房提供补贴,则必定造成用于公共品的投入的减少,这就实质上减损了其他纳税人原本可以获得的相对更大的利益。

  在公平的社会当中,政府应当平等对待每一社会群体,不能有亲疏远近之分,不能有厚此薄彼之举,所以财税资金也应公平使用,而不能对除生存困难人群以外的任何特定人群予以特别照顾,否则即有违社会公平与正义。

  林毅夫的建议可能是出于通过补贴中等阶层收入以促进房产消费的初衷,因为中等收入人群只要受到适度资助,好像就买得起房。但林先生忘记了市场经济社会的一条基本原则,即无论是购房还是实现其他物质享受,都只能通过人们的自身努力来实现,社会即是在每一人为个人利益的奋斗过程中获得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调控降低住房这样的必需品的畸高价格,但不宜对特定人群提供直接的资金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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