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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制定非正规就业雇工权益保护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7:3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北京3月6日电】全国人大代表、扬州陆琴脚艺服务中心主任陆琴这次带到大会的建议是制定《非正规就业雇工权益保护条例》。

  【现状】由于劳务关系、劳务合同的随意性大,致使非正规就业建立的劳务关系出现很多复杂情况。例如,雇工与用人单位或自然人之间签有比较规范的劳务合同的只占25%左右,合同不规范或仅有口头约定的约占55%,还有20%连口头约定也没有,容易发生雇工
劳动报酬不能如期如数兑现的问题。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就业押金、试用期不支付工资等霸王条款,设下陷阱侵害雇工的权益。

  【代表建议】建议国家制定《非正规就业雇工权益保护条例》,规范非正规用工的条件、范围、规模和合同要求,明确处理非正规用工劳务纠纷的途径和法律依据。主要围绕非正规就业雇工的劳动就业权、获取合法劳动报酬权、人身安全保障权、参加

社会保险权、平等公民待遇权等合法权益进行规范,鼓励各地以此为母法,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细化内容,将其落到实处。

  特派记者陈曦沈文虹师擎(编辑

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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