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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建“失信名单”公布逃债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7:3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绵阳市日前印发《逃废金融债务认定与惩戒办法》规定:金融机构一旦发现严重的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应真实、全面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供逃废债务行为的基本合同、单据、逃债企业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由领导小组认定后组织实施惩戒。严厉性惩戒则包括:辖区内所有金融机构停止一切金融服务;在人民银行信贷咨询系统
、各类中介信息系统、市政府政务信息系统公示其逃废金融债务的事实;将逃债人列入“失信名单”,在人民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各类中介信息系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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