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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咨询保障妇女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7:54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颖通讯员何文晖姚月瑛)今年是“妇女权益法制宣传年”。为维护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推进两性和谐发展,昨天上午,红桥区妇联举行以宣传新《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日活动,同时启动该区“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

  工作人员为现场2000多名群众提供了热情的咨询服务。现场共展出宣传展牌60余块,张贴法律小常识等宣传海报500多份,派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为群众义务诊病
百余人次,免费赠药400盒,卖出妇女自主创业制作的手工编织品及服装300余件。记者在现场看到,前来咨询劳动就业、失业保障、低保、《婚姻法》、医疗等方面政策、法律和规章以及下岗女工创业手工编织、服装、食品展卖和了解市妇女创业中心项目的群众络绎不绝。

  <责任编辑:周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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