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航发会"投资高铁案 法院裁定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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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8:18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3月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华航空事业发展基金会”去年决议修改组织章程,通过投资台湾高铁新台币45亿元,但是,由于法院认为当时的董事会议召集程序“违法”,已在日前驳回航发会的变更声请。由于航发会并没有提出抗告,航发会去年做成要投资高铁的决议,已属无效。 据报道,航发会在去年九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中决议修改航发
据了解,航发会如果还是执意要投资高铁,必须重新开会、完成法定程序之后,再向法院提出声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