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饮用水突发事件必须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8:3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6日讯 (记者 郄建荣) 记者今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就饮用水源环境事件防控,该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凡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城镇居民集中饮用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不论事件等级大小,必须及时、准确上报总局值班室”;对于不按时上报,将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发生涉及饮用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后,环保部门要按照应急预
案要求,积极开展防控工作,针对污染物的种类、性质、数量,及时提出污染防控的建议,协助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和消除污染危害。

  对于环境信息的报送工作,紧急通知强调,凡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城镇居民集中饮用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不论事件等级大小,必须及时、准确上报总局值班室。上报的信息中,要对饮用水源地的分布情况、供水范围、级别、规模和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判断。同时,对于不按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饮用水源受环境事件影响的行为,总局将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