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饮用水突发事件必须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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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8:31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3月6日讯 (记者 郄建荣) 记者今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就饮用水源环境事件防控,该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凡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城镇居民集中饮用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不论事件等级大小,必须及时、准确上报总局值班室”;对于不按时上报,将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发生涉及饮用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后,环保部门要按照应急预
对于环境信息的报送工作,紧急通知强调,凡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城镇居民集中饮用水源的突发环境事件,不论事件等级大小,必须及时、准确上报总局值班室。上报的信息中,要对饮用水源地的分布情况、供水范围、级别、规模和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判断。同时,对于不按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饮用水源受环境事件影响的行为,总局将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