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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不只是高收入阶层的消费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8:52 汉网

  据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认为,商品房不应该是高收入阶层的消费品,房地产业更应该把广大中低收入者纳入视野。为此,郭松海精心准备了五份提案。

  说起普通百姓对房价的承受能力,郭松海提出一个概念:“房价收入比”,也就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这个数据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居民对住宅负担的承受能力。尽管各国房价千差万别,但住房问题解决比较好的国家房价和家
庭年收入之比基本都在6-8倍之间。而在我国这一数字则大大超标,商品房主要是面向城市中等偏上收入家庭,广大低收入者望尘莫及。

  郭松海认为,当前应以普通居民家庭收入来界定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房地产市场不是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政府应适当调控,对于房价过快上涨,实行市场化限制是一种较好选择。

  他建议,为了使普通商品房的价格降下来,可以实行房产竞价招标的方法。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并加以公示,房地产售价报价最低的开发商可获得土地的开发经营权。也可以实行“倒流水”、“倒逼成本”,先确定房屋预售价格,倒测出土地交易价格,再按项目规划条件,实行土地挂牌出让或招标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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