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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提高政府公信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9:22 检察日报

  如何提高政府公信力?3月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代表国务院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告诉了我们答案。

  一个能让人民群众充分信赖的政府,首先是能够认清自身责任的政府——一个一心为民,求真务实,充满忧患意识,能清醒认识自身缺点和不足的政府。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不仅谈了2005年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也坦陈了经济社会生活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难度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不少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等。温总理还特别指出:各级政府工作中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一些工作落实不够,办事效率不高,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甚至贪污腐败。政府工作报告中这种不遮掩困难与问题、不回避政府工作缺点和不足的态度,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政府敢不敢负责任,是群众对政府信任与否的前提。有了这种负责任的态度,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才会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更加扎实地工作。

  有了负责任的态度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还要真正地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政府的职能是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同时,进行管理社会和公共服务。政府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所以,政府的职能,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行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既不能超越法律权限“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更不能奢侈浪费、以权谋私甚至贪污腐败“胡作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是否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能否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关键。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才能赢得人民的信赖。

  如果政府工作人员甚至某一级政府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怎么办?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人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人进行纪律和法律的处分。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该管的事不管或管不好,不该做的事乱做甚至以权谋私,一级政府劳民伤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如果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和惩罚,就会影响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正因为如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作为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方面。当然,除了行政问责外,对“问题官员”特别是腐败堕落者,还要给予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严格管理、制度约束和依法监督,也是非常必要的。规范从政行为,是政府工作人员履行好职责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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