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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成为广东十一五时期首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9:50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今天从当地获悉,广东肇庆市已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组的考核验收,成为广东省“十一五”时期的首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肇庆市是国家首批旅游城市,为岭南文化的发祥地。该市自上世纪的一九九八年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后,重点综合整治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星湖的水环境,推进了广东省西江和北江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为保障珠江三角洲下游城市的饮用水安全发挥了
重要作用。

  据了解,肇庆市为创模改变了传统的发展思维和模式,坚持环保参与工业发展综合决策,以环境为龙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在全面整治工业污染源的同时,创建林业生态县,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据悉,参加考核验收的小组由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广东省环保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等多个单位和专家组成。并对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对肇庆市创模进行了全面审核。

  专家们认为,肇庆市创模整改材料以及特色专题报考齐全,资料数据完整详实,已达到了各项创模考核要求,一致同意通过对肇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考核验收。在该考核结果后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请国家环保总局局务会审查批准。

  据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官员介绍,肇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并称,当地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的良好局面。

  该官员还表示,当地的“千村生态文明工程”活动,提前进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将创模工作由城市扩展到农村,为肇庆市推进生态市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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