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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瞒报最高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0:0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获悉:4月1日起,该市将及时就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和销案等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凡是瞒报、谎报重大事故隐患的,最高罚款3万元。

  该办法明确规定:如果企业没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
于瞒报、谎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未按照整改要求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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