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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我国GDP年均增长7.5%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1:10 北京日报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

  城镇化率提高到47%

  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6亿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十一五”时期要努力实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各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更趋合理,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和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分别提高3个和4个百分点。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增加到2%,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

  ———城乡区域发展趋向协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镇化率提高到47%。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

  ———基本公共服务明显加强。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9年。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23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贫困人口继续减少。防灾减灾能力增强,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6000万人。耕地保有量保持1.2亿公顷,淡水、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保障水平提高。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森林覆盖率达到20%,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

  ———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行政管理、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改革和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市场监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对外开放与国内发展更加协调,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5%,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

  ———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要继续实行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

  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坚持把发展农业生产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亿吨左右。

  要继续实行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促进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严格涉农收费管理,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

  要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完善农村电网;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做好乡村建设规划,引导农民合理建设住宅。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事业,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

  要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引导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成30个10万千瓦级以上的大型风电项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工业由大变强。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加快促进高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引导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导产业、一批集聚效应突出的产业基地、一批跨国高技术企业和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要提升电子信息制造业,培育生物产业并努力实现生物产业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研制的新突破,推进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新材料产业。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有序发展煤炭,引导形成若干产能亿吨级的企业;积极发展电力,以大型高效环保机组为重点优化发展火电;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加强老油田稳产改造;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成30个10万千瓦级以上的大型风电项目。

  加快发展服务业

  建设铁路新线1.7万公里,公路总里程达到230万公里

  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房,促进住房梯次消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规范市场,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建设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加快发展铁路运输,建设铁路新线1.7万公里,其中客运专线7000公里;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公路总里程达到23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5万公里;积极发展水路运输,建设长江黄金水道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优化民用机场布局,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机场密度;优化运输资源配置,建设上海、天津、大连等国际航运中心。

  关于丰富消费性服务业,《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房。按照保障供给、稳定房价的原则,加强对房地产一、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的调控,促进住房梯次消费。完善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加强资本金管理,规范发展住房消费信贷和保险。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市场化程度。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公共服务以外的领域,要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快产业化改组。营利性事业单位要改制为企业,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将国土空间划分为四类主体功能区

  鼓励农村人口进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定居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东中西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向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方面,《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分类引导人口城镇化,对临时进城务工人员,继续实行亦工亦农、城乡双向流动的政策,在劳动报酬、劳动时间、法定假日和安全保护等方面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对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要创造条件使之逐步转为城市居民,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对因城市建设承包地被征用、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人口,要转为城市居民,城市政府要负责提供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鼓励农村人口进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定居,特大城市要从调整产业结构的源头入手,形成用经济办法等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机制。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健全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完善行政区划设置和管理模式。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

  严格执行法定权限审批土地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加强水污染防治,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城市烟尘、粉尘、细颗粒物和汽车尾气治理力度。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实行强有力的环保措施,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强化资源管理,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加强对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国家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和水权转让制度。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法定权限审批土地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健全矿产资源有偿占用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完善重要资源储备制度。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扩大到800万人

  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把发展教育和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本强国。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加快科学技术创新和跨越,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全面提高科技整体实力和产业技术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优先发展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完成“普及、发展、提高”三大任务,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扩大到800万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有重点地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推动各类高等院校协调发展。加大教育投入,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职责,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深化体制改革

  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绝大多数国有大型企业改制为多元股东的公司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深化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企业、财税、金融等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职责范围,加强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绝大多数国有大型企业改制为多元股东的公司。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体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深化石油、电信、民航、邮政、烟草、盐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努力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加快构建双向转诊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指出,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入手,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要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努力缓解行业、地区和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扶贫投入,提高扶贫效率。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快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加强公共安全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保障饮食和用药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均据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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