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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终于把钱还给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4:04 法制晚报

  新闻提示

  今天上午,华远·尚都和华远·盈都的物业公司将一年来取得的相关收入在扣除成本和税金后,全部返还给业主。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爆出一条颇具价值的有关业主权益的新闻:
业权收益归业主。此举极有可 能成为物业转变管理理念、重视经营方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业主的一个新起点。

  物业是干啥的?说白了就是业主请来的服务者。如何更好地服务于业主是你的职责所在,哪里听说过你用“主人”的 资产另外经营,而又把经营所得全部装进自家腰包的道理?以往业权归属不明晰,物业将这部分收入悄悄装入腰包,业主虽然 心里不满,但由于尚无“业权钱”归还业主的先例,业主便只好默认。但违心默认的过程,却也是心怀不满、矛盾日益积累的 过程。于是,业主不缴物业费、物业服务质量低劣等诸多矛盾也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

  其实,广告、车位、公共场地经营等收益一直被物业所占有,说到底还是因为

物业管理脱胎于重管理、轻服务的“单 位房产科式管理”。物业的定位发生偏差,其经营理念也就必然是只注重收取物业费、不注重提高服务水平。

  在此之前,由于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和部分

开发商的故意隐瞒,很多业主难以明确知道自己所拥有的特别是对公共区 域所拥有的权益,这是造成业主权益不明确,进而导致权益受到侵害的关键一点。因此,明确告知业主在哪些领域具有业权就 显得尤为重要。

  应该看到,此次华远的物业将业权收益归还业主,是对一年前双方“约定”的一次兑现。相关物业是“吃螃蟹”的第 一人,对于更多没有“吃螃蟹”的人具有开创和示范意义。对业主来说,这笔钱可以冲抵下一年度的物业费,减轻负担;对物 业来说,此事则可令其重新审视自身的管理方法,从而激发其更好经营的积极性。而对于长期以来双方存在的对立情绪,这不 仅是从源头上的一次缓和,而且更有利于

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直以来,物业管理理念落后于其他服务领域,这是不争的事实。今天,有人领风气之先,并不意味着此事立时遍地 开花,处处结出同样果实。毕竟,物业管理方面问题多多。要想从根本上有所改变,不但有赖于舆论的监督,而且有赖于“物 业管理法”尽快出台。

  本报特约评论员

  付振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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