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租车将实行50万公里报废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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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4: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3月7日电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日前表示,广州出租车将实行50万公里报废“新政”,采用过渡模式应对目前市场遗留下来的供车模式,妥善处理企业和供车司机的利益。据悉,广州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供车模式向承包模式转变。 广州市交委日前召开出租车企业座谈会时明确表示,广州市将按照国家汽车报废标准对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或使用8年的出租车报废更新。业内人士称,按照目前出租车的营
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负责人对此表示,车辆随着行驶里程的加大,机械磨损就加大,因此以车辆的使用程度来界定出租车推出市场的标准,是最合理的方式。 目前广州现有的1.6万多辆出租车中,约有70%仍采用供车经营模式,在管理上弊端重重。据广州市交委负责人介绍,由于供车价格居高不下,落地14万元左右的出租车,供车价格已高达30多万元。为如期完成供车,争取在供断后3-5年内获得收益,供车司机尽可能延长营运时间,甚至采取兜路、争客等手法欺诈乘客,安全和服务质量根本没有保障。有的车主不找有资格证的出租车司机参与营运,而是找不具资格的非编司机开车,往往造成企业、车主、司机三者分离,使管理脱节。 50万公里报废“新政”的实施,将转变出租车的经营模式。记者从广州市交委获悉,广州将用3年时间,逐步建立完善司企劳动承包关系,明确出租车企业应全额出资购买车辆和缴纳各项税费,禁止采取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行为,从供车模式日渐过渡到承包模式。 这就使得企业必须出资购车,并直接管理出租车司机,无资格证的非编司机自然被淘汰出局。广州市交委认为,此举不仅使利用出租车经营权进行牟利的人无利可图退出市场,还可以使无资格证的非编司机没有立足之地,使广州近3万正当经营的合法司机和每天近60万的出租车乘客利益得到真正保障。(交通宣、赖少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