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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委员提案呼吁 太湖治污期盼“联动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4:1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太湖水污染治理‘零点行动’实施以来,太湖周边各地在治理的认识上有高有低,治理的力度上有强有弱,高层抓这项工作也时紧时松,因而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太湖水质污染依然越来越严重。我们呼吁,太湖治污,亟待建立‘联动机制’。”全国两会上,民建界别的郑建和等3位江苏地区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呼吁。

  据郑建和等政协委员调研,太湖是一个跨省、跨地区湖泊,在流域供水、维持流域
生态平衡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流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太湖的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入湖污染物尚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水污染引起水质型缺水和水环境不断恶化;围网养殖过度发展破坏了水域环境等。而对太湖的管理涉及水利、建设、环境、交通、旅游、水产等众多部门,至今尚缺乏开发、利用与保护太湖的总体规划与相互协调的专业规划。郑建和委员坦言,太湖水污染问题如不尽快有效解决,作为维系流域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之源的太湖,将无法保障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记者注意到,近几年,无锡市在太湖特别是五里湖、梅梁湖治理上实施了六大工程,投入了几十亿元资金,治理成果受到国务院的肯定。但太湖水域面积2400平方公里,一地的奋斗显然无法改变整个太湖的生态状况。

  为此,郑建和等委员在联名提案中建议:首先,责成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并实施太湖水污染治理规划,确立太湖水污染治理的总体方案。其次,国家要加大对太湖周边三省一市治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包括各省市范围内污染源控制、污水截流、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湖底清淤、围网养殖等,并明确投资强度、领导责任制等等,保持强力推进态势,坚持常抓不懈。第三,从领导体制和方法上强化治理工作,尽快制定并执行《太湖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等部门应依照《太湖管理条例》要求,联手当好“钦差大臣”,负责治理工作的引导、督办、检查和考核,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检查结果,同时建议国务院每年召集一次会议,听取三省一市治理工作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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