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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纱布埋体内37年 老太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0多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4:5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据《新文化报》报道,一大块纱布,在患者体内遗留了37年后才被发现。取出时,纱布已形成重0.5公斤的脓肿块。吉林省安图县明月镇的李大娘为了给自己37年的痛苦讨个说法,将做手术的延吉市某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0多万元,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当年 她做了肾摘除手术李大娘说,1967年,她时常感到左肾疼痛,医院诊断为左肾结核。因当时医疗水平有限,只能做肾摘除手术。李大娘说,在延吉市某医院,一个姓崔的医生给她做了手术,很成功,轰动一时。据说,这是当时该医院的第二例肾摘除手术,第一例失败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她出院回家。术后疼痛 医生让吃消炎药据李大娘讲,回家一个多月后,她感到疼痛没有太多减轻,就到那家医院复查。医生告诉她,这种大手术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可能会依然疼痛,要注意休息,还为她开了4种消炎药。回去后,疼痛始终没有停止,她一直靠消炎药维持。病痛使她只能在家里养病。在疼痛中度过37年后,李大娘感到左肾部位越来越疼。李大娘说,最后她实在忍不住了,到安图县医院一拍片,发现左肾摘除的地方竟然有个很大的阴影。随后,她到延边肿瘤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仍然是左肾区有肿物,具体情况需要开腹探察。2004年5月11日,时隔37年,65岁的李大娘第二次被推进了手术室。再次开腹 “肿瘤”是纱布碎片当天参与手术的延边肿瘤医院外科副主任池永勇记得非常清楚:当时打开左上后腹腔后,发现里面有一块拳头大小的肿物,外面包裹了一层脓肿状的膜,一碰肿物就碎了。他们清理出来一看,里面竟然是纱布块。在李大娘的手术记录中写有“肿物直径7厘米”,“干酪样物与纱布块总量500克,咖啡样脓汁量约200毫升”。现在,那个纱布块仍保留在延边肿瘤医院病理科。2005年,李大娘把当年给自己做左肾摘除手术的延吉市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药费1万多元、38年的误工费13万多元、残疾生活补助近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多元及住院伙食补助、陪护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共计近24万元。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报道过的体内遗物索赔案在体内遗留时间最长的是27年,该案很可能刷新这个纪录。医院:病历被烧毁对于李大娘的起诉,被起诉的医院有很大委屈。该医院金院长说,李大娘手里没有当年到该医院就诊的任何直接证据,只有自己亲朋好友的证言。而该医院当年的病历,也在30余年前的一场大火中被烧毁。而且时过境迁,当年的医生几乎都不在人世。双方都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李大娘到底是不是在那家医院做的手术。金院长说,1967年自己才小学三年级,当时的情况37年后没人能说清楚。法院:认定医院做了手术没有直接证据,李大娘找到了20多位朋友、同事,来证明当年确实是在该医院做的手术。延吉市法院采纳了这些证人的证言,认定延吉市某医院就是当年给李大娘做手术的医院。对此金院长表示不服。鉴定:医院负直接责任延吉市法院委托延边医学会对该案作医疗鉴定,2005年12月28日,延边医学会作出鉴定“延吉市某医院在对李大娘实施左肾切除术时,将纱布遗留于体内长达37年”,“属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延吉市某医院和当事医务人员承担完全责任”。据了解,该案将在近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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