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局副座官煤勾结 助子开矿被查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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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5:23 今晚报 | |||||||||
据新华社哈尔滨3月6日电 (记者梁冬)黑龙江省鹤岗市纪委经过数月立案调查之后,近日宣布了对因支持儿子参与煤矿经营活动的鹤岗市煤炭工业局原副局长赵福才的处理决定:给予赵福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责令其儿子限期退出所经营煤矿的全部股份。 经查,2002年末,鹤岗市地煤公司经理胡某想投资经营当地的东野煤矿,由于胡某不懂煤矿业务,找到一直任地煤局副局长的赵福才咨询东野煤矿情况,并想借助赵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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