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妇之夫卷款百万与女友私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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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5:33 深圳晚报 | |||||||||
有妇之夫卷款百万与女友私奔 出逃10多天即被刑拘;法院将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贪污案,该案的两名男女被告是情人关系,两人为一同私奔,涉嫌贪污男方工作单位某银行人民币96万元、港币45万
据庭审,男被告人廖某是某银行深圳分行沙头角支行营业部营业员,女被告人曾某则是服装生意的承包经营人。两人因工作相识,曾同居,但男方已有妻儿,女方也有一个年幼的小孩。 据指控,2005年4月,廖某与曾某谋划,由廖某在其工作的银行窃取公款,然后两人私奔。当月下旬,两人一同前往东莞市长安镇,利用廖某拿回的他人身份证,在东莞多家银行开立银行账户,以便日后转款。 据庭审,从2005年4月30日开始接下来的几天,被告人展开了疯狂的作案。廖某通过窃取、空存实取的方式套出人民币96万元、港币45万元。5月5日伙同曾某携款逃跑。 据庭审,出逃前,廖某给了家人11万,还留了信,其家人将这些情况直接向廖某工作所在的银行作了反映。而曾某出逃前也给了其亲人一包钱共计10万。两人出逃10多天后就被刑拘。 庭审时,廖某及曾某对自己的行为触犯刑律没有异议。针对律师的辩护意见,公诉人认为所涉银行的相关资料已证明这是一家国有企业,同时银行方面也出具证明对廖某的身份进行了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是没有疑义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