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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精品骗局追踪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5:40 时代信报

  一手制造一信百货“精品骗局”的郑信义成为本报“老赖追缉队”领命追缉的第一人。在看到本报上期有关一信精品 公司的报道后,南方公司的现任常务副总雷国建约见本报记者,怒揭一信在与南方集团的财产纠纷中的种种做派。这是一张精 彩得有些夸张的老赖脸谱。

  郑信义的老赖脸谱

  信报记者杨冰/文

  一场“民间巡逻”

  2003年,已经和一信精品对簿公堂的南方集团总裁孙甚林、副总裁雷国建,接到郑信义的邀请,在高新区的劲力 酒店见面,商谈和解事宜。

  当天,当孙甚林等人正在前往劲力酒店的途中,一群身着短打的年轻人,“大多是平头,有的还染了发,总共有几十 人。”雷国建对记者说。

  这几十个身着短打的青年,顺着科园四路、科园一街、科园二街等几条街道跑了三圈,进行“禁严”,而这群年轻人 就是郑信义带来的。

  在这场巡逻之后,郑信义与南方集团的人在劲力酒店的大堂进行了会谈,本来欠着南方集团房租的郑信义张口向南方 集团索要1100万的违约金。

  “结果当然是谈崩了,他本来就欠着我们公司的房租,反过来还向我们要钱,况且我们根本就没有违约。”雷国建说 。

  三张

漫画

  在法院判决郑信义败诉,需偿付南方集团房租、违约金等将近400万元费用时,郑信义开始进行他自己的活动。

  在事后法院执行郑信义的财产时,在他的办公室查出一批横幅,内容多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申诉,并准备在重庆 “两会”期间到街上闹事。

  不仅如此,南方集团还收到了郑信义送来的三张漫画。说是三张漫画,实际是郑信义描绘的三个场景。

  第一个场景设置在南方集团门口,画面上一个戴着帽子的男人高举着左手,设计的画外音是:“我们带来案情材料, 请围观民众阅读,评断是非。”

  “南方公司老板仗势欺人,我们特请十六大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孙甚林为我们主持公道。”

  第二个场景是设置在重庆市委、市政府门外,此时郑信义成了一个喊冤者,他控诉九龙坡法院、重庆市一中院、高级 法院司法不公,请求市委主持公道。

  第三个场景设置在2003年两会期间,人民大会堂前,郑信义向全国代表们申诉:“我们的冤情在重庆无法申雪, 特来北京请‘两会’代表主持公道。”

  这三张画被郑信义送到南方集团的同时,南方集团便向高新区分局报了警。

  “郑信义的意图很明显,如果我们不按照他的要求赔他钱,他就会像画上所画的,一直闹到全国两会去。”雷国建说 。

  不仅如此,南方集团的老总孙甚林还收到了郑信义的一封举报信,第一页用大号黑体字写着:“中纪委、中办、中组 部……”在这份举报材料的背后,记者看到,郑信义付着一封亲笔短信,写道:“孙先生:你再次不诚不信,但是此信暂未投 出。10月23日下午6时前你若不能解决你严重违约之事,我只好向党中央呈报。”署名为郑信义。

  诈降之计

  在对南方集团的纠缠中,郑信义还使用了“诈降计”。

  一天雷国建接到一个自称姓陈的男子的电话,此人称他是一信公司的一个副总,深知郑信义的底细,并且对其也深恶 痛绝,愿意出来帮助南方集团揭发郑信义。

  但是,此人提出的条件是,他手上有一批走私车,还有走私香烟,只要南方集团愿意出钱购买,他就愿意指证郑信义 。

  “我们不需要走私车,也不需要走私香烟,也明知道这是郑信义耍的诡计。”雷国建说。

  随着法院的判决和郑信义的负债失踪,郑的所有谎言都不攻自破,他的种种行为也只能成为人们的笑料。

  老赖追缉队悬赏举报

  由本报和律师界、调查行业联合发起的老赖追缉队活动,目前已经收到40多条有价值线索,其中有自然人与自然人 之间10来万元的债务纠纷,也有公司与公司之间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债务“大单”,有的能提供债务人的去向线索,有的老 赖则早已人间蒸发。当事人都为了兑现这些法律白条想尽办法却始终不得其果。老赖追缉队已成为他们最后的希望。

  经过与债权人深入磋商,其中部分具有可操作性的案件已经进入实际行动阶段。调查公司人员已经出动,对债务人行 踪及财产线索进行挖地三尺的寻找。本报记者将对调查过程进行全程追踪。但出于保密原则,对未结案件我们将暂不做报道。

  老赖追缉队热线继续开放,欢迎债权人、律师致电合作。同时特别欢迎对老赖行踪及财产线索进行举报,提供有价值 线索,如有助于行动成功,我们将与债权人进行磋商后,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的奖励。

  热线举报电话:6372922263731744

  “他们最擅长就是人间蒸发”

  债权人怒揭老赖伎俩

  信报记者朱彦/文

  “他们不是没有钱,公司也没有破产,他们是存心赖账。”在打进本报热线电话的债权人中,其中一大半都要说类似 的话。

  江北华南防火卷帘门公司的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混蛋”。1998年,江北区家乐福超市进入开业前最后的

装修 阶段。超市将防火卷帘门项目交给了一
家装
饰公司。

  装饰公司负责人王某找到刘先生,赊购了价值30余万元的卷帘门,双方约定,王某与发包方结清工程款后即向刘先 生支付货款。

  不久,工程顺利完工,但王某迟迟没有支付这30余万元货款。刘先生数次找到王某,王都表示发包方还没有与他结 算,并保证结算后一定立即付款。

  1999年,刘先生经过多方打探,得知王某其实早已与工程发包方做了结算,拿到了工程款。刘先生马上向法院提 起了诉讼。

  法院很快做出了判决,刘先生胜诉。但在执行时,经调查,王某的公司已经被吊销,没有可执行财产了。

  刘先生并没有放弃。经过努力,他了解到王某在龙溪镇购买过一套住房,他马上通知法院,希望能执行这套住房。

  法院的调查结果让刘先生的希望又落空了:这套房屋的产权人并不是王某,是一个与王某关系比较密切的女子。这个 女子与王某并没有法定婚姻关系,无法执行。

  让刘先生稍感安心的是,王某虽然一直不给货款,但人没有离开过重庆,自己总能找到他。但今年春节之后,王某忽 然消失了,手机始终无法接通。

  刘先生手中的线索中断了。他听说王某可能去了天津。

  最近,刘先生从朋友口中得知,就在不久前,王某以另一家公司的名义,承包了奥体中心附近的好几处装饰工程,而 且也欠下了一大笔货款,至今没有给付。

  王女士是重庆一家贸易公司的负责人。2002年,四川广汉一家碳素厂老总刘某联系到王女士,声称要购买大量沥 青,并希望能达成长期业务合作。

  2003年3月,化工市场传来消息,沥青将在4月份大幅涨价。3月底,刘某通知王女士,希望能在4月之前赶紧 购买一批沥青。

  这次,刘某表示自己手里没有现金,不能立刻支付货款。他向王女士保证,4月初一定能够按时付款。

  王女士答应了。3月底,王女士将价值8万余元的沥青运到广汉,交给了刘某。

  收到货后,刘某再没有主动和王女士联系过。2004年春节前后,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立即还款。

  判决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法院判决刘某应向王女士支付货款、诉讼费接近9万余元。在法庭上,刘某保证尽快还款, 并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书。

  此后,刘某再无消息。王女士到广汉寻找时发现,刘某已经消失无踪,连他在广汉的住房都已经出售了。

  最近,王女士得知刘某现在在贵阳,名下有一处餐厅,一家碳素厂。王女士几次打算到贵阳去找他,但因为打听不到 刘某的具体地址,只能作罢。

  王女士曾经多次拨打刘某的手机,绝大多数时候都无法接通。前不久,王女士曾经打通过一次,但刘某一听到王女士 的声音,就挂断了。

  王女士认为,只要能找到刘某,就能追回欠款。“他现在名下既有餐厅,又有工厂,肯定是有钱的。我现在最大的障 碍就是找不到他。”王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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