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目录无法查吃药成自费 公费医疗应公布报销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6:0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邓先生是南京某大学一名退休教师。对于他来说,能享受公费医疗是件值得欣慰的事,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他和其他公费医疗患者也有尴尬和苦恼,那就是无法查询哪些药品属于报销范围。

  邓先生是在看了本报前不久刊出的《医保用药有调整患者就诊先查询》报道后,来信反映这一问题的。据邓先生说,他是一位老年哮喘病患者,因他以往使用的一种药止喘效
果不很理想,就于2005年下半年在几位医生的建议下,改用了一种新的止喘药。换了药后疗效虽然好了,但新的问题出现了,那就是单位不给报销,原因是这种药是自费药。可邓先生认为,自己在使用该药前却并不知道这种药不能报销。后来,他通过询问医院得知,这种新药在2005年已被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便又要求单位报销。但他所在的校医院答复他说,该目录对他并不适用,因为学校没有参加医保,实行的是公费医疗制度。邓先生就此提出,既然医保单位有“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可查,那么公费医疗也应该提供类似的目录供查询。再者,医保能报销的药,为什么公费医疗却不能报销,是不是公费医疗的保障范围比医保低一个级别?

  带着邓先生的疑问,记者随后咨询了江苏省医保中心办公室,该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在了解了邓先生的情况后解释说,就邓先生所述状况来看,他所在学校现行的公费医疗应该是参照江苏省级机关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来执行的,因此所用公费医疗目录也就应该参照省级机关公费医疗目录。对于邓先生将公费和医保放在一起作比较,这位人士表示,虽然公费医疗目录和医保药品目录互有交叉,但并不存在谁比谁的级别高的问题。而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也称,两者之间没有可比性。另据记者从省医保中心了解到,目前的公费医疗报销标准的目录一直沿用1998年版,没有更新。但享受公费医疗的个人暂时无法获得该目录的手册,网上也没有公示,如需咨询可致电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咨询热线025—83347351。对此,邓先生等人表示,有关部门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公布该目录,以方便公费医疗患者查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