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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披露2005年十大维权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6:32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欣荣)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呼市消协目前正在紧锣密鼓预热“3·15 ”。3月6 日,呼市消协披露了2005年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经销假冒商品

  消费者龙某在大天酒店联通营业大厅17区1号购买TCL1838型手机一部,价值1080元
,一个月后发现屏幕上有裂痕,消费者找到经销商要求维修,经销者拒绝保修,2005年2月23日消费者到TCL售后服务部交付200元定金换屏,一个月后服务部告诉消费者厂家反馈信息说手机是假货,不能维修,手机扣在维修部。消费者到呼市消协投诉,工作人员立即与TCL售后服务部乔先生联系,广东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出了一份CDMA1838手机非本公司生产的鉴定报告书,经调查情况属实。经营者承认自己经销的为假冒伪劣商品,按照《消法》的相关规定双倍赔偿了消费者的购机款。

  ★案例二:婚介机构审核不严

  2005年5月下旬,呼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张女士的投诉。张女士于2005年5月中旬在呼市康辉婚姻介绍所登记入会,当即交会费120元,后经康辉婚介所推荐与康辉婚介所的会员张勇认识。经过接触,张女士了解到张勇是山西人,独自一人在呼市做生意。双方见面后都感觉互相能谈得来,有了一定的接触。

  一星期后,张女士突然接到张勇妻子的电话,张妻责备张女士为何勾引自己的老公?问得张女士莫名其妙,她当即到康辉婚介所讨个说法,要求退出会员费120元,遭到拒绝。张女士投诉到呼市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处理此事。经过消协调解,最后投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康辉婚介所按消费者张女士的要求全部退还会费,同时销毁张女士在婚介所登记的所有个人资料。

  ★案例三:“金田”变“荒田”

  2005年6月1日,呼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土左旗台阁牧乡大东营杨俊清等8户农民的投诉。2005年3月初,台阁牧乡8户农民从内蒙古某种子公司购买金田12号玉米籽种450斤。5月7日播种后,发芽率不到10%。5月26日,8户农民到种子公司协商解决,种子公司答复每亩补偿50元再加10斤种子。8户农民认为,此补偿与实际损失差距太大,很难自行协商解决。呼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随即赴台阁牧乡了解实情,经调查情况属实。就调查中掌握的实际情况,呼市消费者协会主持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种子公司按每户农民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即补偿耕地费、耙地费、肥料费合计每亩100元,共计赔偿农民消费者4000元,现场赔偿,一次结清。

  ★案例四:酒店卫生不过关

  外地来呼的张女士和孩子在某酒店就餐,下午回到宾馆感到肚子不舒服,两人都出现呕吐症状,到

医院诊断确诊为农药中毒,张女士与酒店交涉未果来到呼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及时与该酒店协商,通过宣传讲解《消法》,酒店负责人认识到由于厨房清洗蔬菜没有浸泡,造成消费者中毒,决定赔偿消费者医疗费200元、住宿费200元、营养费100元。

  ★案例五:美容不成反毁容

  家住呼市新城区的消费者白某于2005年5月25日在某商场的一个美容沙龙花165元买了一瓶上海天馨化妆品厂生产的“活肤美白祛斑霜”,并在该沙龙做祛斑美容。消费者在接受美容服务的2天后,面部出现很多红疙瘩,红肿疼痛难忍,美容不成毁了容,找到商家协商,但商家答应只负责退化妆品费165元,不负责过敏治疗费,说要治疗费得找生产厂家。消费者无法与厂家取得联系,便投诉到呼市消费者协会。呼市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与商场美容沙龙取得联系,讲解《消法》知识,商讨解决办法,根据《消法》第40条规定进行调解,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治疗和精神损失费2000元。

  ★案例六:格式条款不公平

  家住呼市回民区的金女士6月6日在中山路一连锁店购买一件真丝上衣。因是一件样衣,有些脏,经协商商家以优惠价出售,这件原价为500元的衣服以410元的优惠价成交。金女士买回衣服后,刚刚穿了一个星期,衣服便出现了掉色等问题,无法再穿。金女士两次找到连锁店要求退货,但连锁店均以不是质量问题,并以在销售上衣时已在收据上注明“优惠、不退货”为由不予解决。无奈,金女士找到质检部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产品。金女士投诉到了呼市新城区消费者协会。消协与该连锁店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对其讲明《消法》的有关规定,该店负责人听后接受了调解,上衣按原价退货并给金女士补偿误工费50元。

  ★案例七:售房广告水分多

  2005年3月,消费者田先生从内蒙古某

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127.8平米的商品房。田先生在购买商品房之前,仔细阅读了该公司的售房宣传材料,并亲自到售楼处考察。该公司的售楼人员和宣传材料上都承诺,田先生所购买的4号楼是超宽间距40米,售楼人员提供给田先生的图纸是售楼部悬挂的一副鸟瞰图,从图纸上可以看到4号楼4单元前有一个小建筑物,因为怕影响日后采光和视线,田先生选择了3单元。该公司出售的是期房,田先生于2005年9月初去看房,没想到在田先生所购买的4号楼3单元东户前盖起了一个二层楼高的建筑物,而且与4号楼的间距仅有15米。田先生非常生气,认为该公司没有遵守承诺,在施工时没有按照图纸施工,欺骗了消费者。田先生要求退换房屋,但该公司的负责人称,此建筑物在施工以前已经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审批,是合理合法的,不同意为田先生退换。

  田先生来到呼市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呼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迅速与该公司联系,协调解决田先生所投诉的事情,但对方还是答复说:那个建筑物是经过审批的,不是擅自施工建筑的,对消费者的要求他们也无能为力。虽然消协的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双方都未达成协议,最终终止调解。 这个案例属于

开发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案例八:旅游消费骗局多

  呼市消费者江女士等人投诉,她们在海南旅游时,当地的导游领她们去了海南三亚市某珠宝店。进了珠宝店服务员问她们是哪里人,消费者答是内蒙古人,服务员就说:“正巧我们董事长是内蒙古人,董事长平时都不在,一般他在缅甸,今天正好在,我把他叫来认认老乡。”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子自称是董事长,热情的说他老家就是呼市XX区的,他还说出了该区区长的名字以及各街道的名称。这几位女士一听激动不已。这时董事长叫服务员给每个老乡送一张名片和一个小玉坠,并表示不要赚老乡的钱,给她们进价,这些消费者很受感动,几人一共花了一万多元买了许多首饰,但回来后,首饰只戴了五天就变了色,有的人手上和脖子上出现皮肤红肿和发痒的现象,这时大家才意识到被骗了。当她们按照董事长给的名片打电话联系时,对方一会儿说董事长在缅甸,一会儿说他不在,以各种理由推辞,后来干脆不接电话了。她们来到首饰质量监督检查站鉴定,证实消费者花高价买的所谓“蓝宝石”首饰就值二三十元,因连接蓝宝石的白色链子经营者在发票中未标明是18K的,只写明“链子”一条,因而无法鉴定真假。

  ★案例九:美容行业应诚信

  2005年7月中旬,某中学退休高级老师李某在呼市一家大型商场购物时,遇一位美容导购小姐向其推荐免费洗面产品,并赠送免费美容卡。78岁的李老师被导购“热情”的服务打动,立即随其上楼做所谓的免费洗面。在洗面过程中,美容师不断向李老师推荐介绍“新”产品,声称该产品能使高龄者延缓衰老,恢复青春,诱导消费者。李老师当即购买了1300元的美容产品,又做了护理。回家后自觉被骗,她找到美容院要求退掉其产品。美容师和导购小姐称其能恢复卵巢功能,再交1700元就可成为该美容院会员,享受终身免费服务。李老师打消了退产品的想法,成为该美容院会员。几次美容护理下来,未见到所宣传的神奇效果,她此时才大呼上当,来到呼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过工作人员与美容院交涉,最终为她退掉部分产品。

  ★案例十:保健食品当药品宣传

  经常听广播的李大爷听到了一则“糖尿病专家”义诊的消息,就带着老伴儿一起去了。当时,有很多病友都赶去看病。“专家”简单看看大家的病历,就称“新出的XX产品是最新研究成果,能有效控制血糖、尿糖,是糖尿病患者康复的希望”,一席话使患者们如遇救星,纷纷解囊购买XX产品。 但李大爷在用药过程中发现身体有些不适,由于过于相信此药,李大爷没有停药,等待疗效的出现。可是,没等两疗程的产品吃完,就进了医院……后来李大爷才知道,这是保健食品,治不了病。李大爷投诉到呼市消协,消协工作人员与经销商取得联系,经调解,将李大爷购买的保健品退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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