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猫咪 我要告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6:59 海峡都市报 | |||||||||
昨晨5点,郭秋红大姐睡得正香。突然,敲门声响起。 “快来认认,你家的猫有没有被偷走?”门外是泉州金山社区的联防队员。一个队员放下手里的袋子,里面挤着四只猫咪。郭大姐一眼认出那只大肚子的,正是自家怀孕的母猫咪,她拼命叫着、挣扎着,郭阿姨心疼死了。听说眼前那个40来岁的湖北人张某,就是偷猫的,她气不打一处来,陪联防队员把他送到海滨派出所。
联防队员告诉郭大姐,他们巡逻时,发现这个人身背尼龙袋,手拿网罩,想起郭大姐曾报案有人偷猫,就上去查一查。 44岁的郭大姐喜欢小动物。她经常带着吃的,到街上寻找流浪的猫狗,看到生命垂危的,就领回家细心调养,现在已经收养了40多只小猫小狗了。 去年,郭大姐半夜就丢过几只猫。从那以后,一到晚上,她就骑着摩托车,带着小狗,在金山小区附近巡逻,直到第二天白天才睡觉。 “我妈对猫比对我还好呢。”女儿有点妒忌。 到了派出所,张某却说:“猫不是偷的,是我买的。这又不犯法。” 查了一天,由于找不到目击证人,民警小黄只好放了“网猫嫌疑人”,放生小猫。 “不行,我还是得告他,让他坐点牢,罚点款,不然别家的猫还会遭殃。”郭大姐很不甘心,说要告张某盗窃和故意伤害宠物。 海滨派出所钱璜副所长,对此表示无奈。“如果猫真是小偷网来的,我们也只能以教育为主,因为猫不像藏獒那么值钱,构不成盗窃罪。我们也要按章办事,不能无限期地扣留他。而且,我国目前也没有虐待动物罪。” | |||||||||